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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 214 部首标准笔画及其读音一览表(起名专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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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康熙字典》共设立214个标准部首,全书依托十二地支划分为12集,每集又细分为上、中、下三卷。起名测算汉字笔画,通行规则均以《康熙字典》笔画数为依据。因此,熟练掌握部首笔画规则及其部首归属,就能快速核算任意汉字完整总笔画。

  说明:
  1.表示时间、明亮,月字乃其本义,称作月亮月,均以四画为准,比如明、朗、期、朔、望。
  2.表示肉体、四肢,月字本是肉字的变体,称作肉月旁,均以六画为准,比如胖、肾、肝、胆、肺、腿、脚、肩。
  3.阝在左,本是阜字的简写,称作左耳刀,表示山坡、高地、阶梯,比如阶、陵、陆、陡、阻、阵、院、阡、陌。
  4.阝在右,本是邑字的简写,称作右耳刀,表示城池、地名、邦国,比如都、郊、郭、邦、邻、郡、邸、郑、邓。
  5.扌本是手字,称作提手旁,共计四画。比如打六画。
  6.忄本是心字,在左称作竖心旁,在下称作心字底,共计四画。比如怪九画;恭十画。
  7.艹本是艸字,称作草字头,共计六画。比如花、芬十画;草、茵十二画。
  8.纟本是糸字,在左称作绞丝旁,在下称作绞丝底,共计六画。比如红九画;紧十四画。
  9.饣本是飠字,在左称作食字旁,在下称作食字底,共计九画。比如饭十三画;餐十六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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